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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加强林草综合行政执法
发布时间:2021-04-15 23:08  更新时间:2021-04-15 23:08  点击:512
 云南普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草资源管理,为解决好林草行政执法机构空缺的问题,普洱林草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有序开展林草行政执法机构改革,积极推动林草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完善林草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于2020年6月在市、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加挂林草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牌子,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工作。普洱市级成立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由原来的12人增加到15人。各县(区)均成立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由原来的78人增加到115人。目前,普洱共有林草行政执法机构11个,执法队伍130人。

普洱强化部门沟通协调,明确执法职责,厘清执法边界,努力构建符合实际、权责统一、协同高效的林草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确保机构改革衔接阶段执法工作不断档、执法人员不缺位。普洱林草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林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实行为期一年的林草综合行政执法过渡期,所有林草行政案件均由林草部门执法人员承担办理。据统计,2019年10月-2020年10月,全市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271起,结案1268起,结案率为99.76%。共处罚违法行为人1269人,收缴罚款506.5059万元、没收野生动物7只、没收野生植物1株。

为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普洱开展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生态系统违法犯罪行为“百日攻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林草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责,维护林区平安稳定。

普洱将进一步加强林草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培训、提高办案质量,强化森林草原资源监管,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雷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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