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APP下载
浙江东方红林场被列入全国国有林场深化改革试点
发布时间:2021-06-11 23:26  更新时间:2021-06-11 23:26  点击:545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全国选取了2个国有林场和1个市开展全国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浙江省金华市东方红林场成为试点林场之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制定的落实措施,国家林草局将开启这项试点工作。山东省淄博市原山林场、浙江省金华市东方红林场和福建省三明市列为试点单位,重点建立绩效考核激励机制,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国有林场发展活力。

此次深化改革试点是对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充分肯定。自2013年被列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以来,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第一个高分通过国家验收,在全国率先开展现代国有林场创建并推动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三项重大改革发展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走出了一条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新路子。

浙江省将以此为契机,在不断巩固提升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开展符合浙江省实际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深入谋划,不断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争取早出成果、多出经验,取得实效。

金华市婺城区东方红林场筹建于1958年,经营面积7751亩,森林覆盖率72.22%,是国家油茶、油桐良种基地和浙江省乌桕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收集数量全国领先。林场先后获得浙江省第三批兴林富民示范村(场)、省绿化模范-林木种苗先进单位、省特色苗木精品园,全国油茶科技示范基地,“森林浙江”良种推广行动先进单位,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和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等荣誉称号。

关于网站  |  触屏版  |  网页版
首页 刷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