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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生态立省 十二五”湖北林业
发布时间:2011-01-14 00:18  更新时间:2011-01-14 00:18  点击:1447

597苗木网2011年1月13日资讯:1月12日,湖北省林业工作会议上,分管副省长赵斌指出,林业兴则生态兴,生态兴则文明兴。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实现湖北振兴崛起的新选择,林业要成为“生态立省”大力实施者。

十一五”时期,湖北省紧紧围绕“生态立省”战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省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效果:森林资源继续增长,林业经济不时壮大,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现代林业建设效果显著。省林业厅顺利实现局改厅的跨越,林业地位和作用不时提升,湖北林业的新形象进一步树立,推进生态立省战略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湖北林业发展史上写下了辉煌的一页。

十二五”期间,一是着眼于“山上治本”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好现有重点林业工程的基础上,要再谋划一批全省性或区域性的重点生态工程,努力构建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

二是着眼于“身边增绿”统筹城乡林业一体化建设。要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争创碳零排放公民、家庭、单位活动,大力植树造林,让森林进城、上路、入村、户,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大力建设乡村园林、绿色家园和绿色通道,实现大地园林化。要加快创建“森林乡村”和“绿色小康县、村、户”形成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庭院花园化,实现城乡绿色全覆盖。

三是着眼于“林业提质”加强森林资源科学经营。要强化森林健康理念,因地制宜开展森林科学经营。生态林在保证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木材,发挥经济效益。商品林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进行科学抚育,逐步将单层同龄纯林改造为复层异龄混交林,提高林业综合效益。生态脆弱区域,要划定自然维护区或禁伐区,强化封山育林,促进生态恢复。严禁炼山造林和全垦整地,坚持生物多样性。地理条件较好地域,建设商品林基地,采取集约经营措施,使林地生产力得到较好发挥。要突出抓好湿地建设和保护,推进湖泊和流域综合治理,让人们更加直接地享受到生态改善的效果。记者魏劲松 柳洁、通讯员赵辉 周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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