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戴丽娟 通讯员 李金宝
沭阳县是全国闻名的“花木之乡”,从业人员超30万人。沭阳县法院的6个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与群众最密切接触的“桥头堡”作用,探索联动共治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参与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近两年来,沭阳县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同比下降30.85%。庙头法庭被省法院表彰为“全省最佳人民法庭”“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庭”,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开发区法庭被省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
被动变主动
解纷“三点式”
“我家农田里的40棵白杨树被人放火烧死了,希望法官为我做主……”近日,沭阳县耿圩镇吴园村村民姜老汉早早来到耿圩法庭反映情况。
原来,姜老汉于2016年春季在自家的田里栽种40棵白杨树,2021年夏天,因邻居孙某家堆放在树边的草垛失火,导致姜老汉家的白杨树有10多棵被烧死。为了快速解决纠纷,耿圩法庭迅速启动多元化解机制,由法官、特邀调解员、乡贤和村干部组成联合调处队前往纠纷地,经多次现场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
耿圩法庭辖区4个镇、51个村(社区),20余万人口,近三年平均每年收案数在1200余件,而法官只有3人,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
“靠加班加点办案不是根本办法,超前服务、源头治理,被动变主动、‘加法’变‘减法’才有出路。”沭阳法院院长崔永峰介绍。2021年以来,耿圩法庭创设“三点式”基层群众工作法,设立“流动司法服务点”,在集市摆摊设点进行流动服务,宣传法治,提供法律咨询,预防矛盾纠纷;建立“固定挂钩联系点”,法官到挂钩乡镇驻点办公,定期召开镇政法委员、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联席会议,排查矛盾纠纷;建立“涉农巡回审判点”,在辖区镇、村设立标准化巡回审判点,通过预约立案、送法上门、假日法庭等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化解矛盾纠纷。2021年以来,该庭通过“三点式”工作法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涉农案件呈现“三降三升”,即受案数、办案周期和涉诉信访显著下降,调撤率、结案率和服判率大幅提升。
“一庭一特色”
创建“三无”村
“儿媳已给了抚养费,孙子孙女的生活有了保障,我和老伴再也不用烦心啦,太谢谢了!”近日,吴集镇吴集居委会村民徐老汉对着镇、村领导和法庭法官深鞠一躬,感激之情难以言表。
徐老汉的儿子徐某在2016年因交通事故而罹难,儿媳张某将两个年幼的子女交给公公婆婆后外出打工,几年来未给孩子抚养费,徐老汉和老伴不堪重负,因此和张某产生了矛盾纠纷。吴集居委会多次协商未果后,与定点联系的韩山法庭法官刘大伟联系。刘大伟应约来到居委会参与该案的调解,历时5小时,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沭阳法院在开展“无讼村居”创建活动中,要求所属各人民法庭“规定动作”要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6个人民法庭积极与当地辖区政府联手开展无刑事案件、无诉讼案件、无信访案事件“三无”村创建活动。韩山法庭与辖区的村、社区签订了“无讼村居”共建协议,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官定点联系机制。庙头法庭与庙头镇共同创新“能人+贤人”解纷新模式,聘请群众基础好、说话有人听的党员老干部仲其武等4名乡贤担任特邀调解员,由法庭的员额法官做业务指导,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纠纷就在这道“闸口”及时得到疏导。华冲法庭参与桑墟镇“公开调解听证”“广场夜谈”活动,加强对各调解组织的前端指导。开发区法庭参与马厂镇“警诉调一站式纠纷化解工作室”共建,多方联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截至目前,6个人民法庭均与辖区内的村、社区签订了“无讼村居”共建协议,实现了辖区内村、社区“无讼村居”创建率100%、共建协议签约率100%。
联动助“春雷”
打造“三非为”
花木是沭阳最亮丽的品牌,但是近年来,极少数苗木经营者违法经营,给花乡的金字招牌抹了黑,也对沭阳花木产业健康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有效整治花木种苗领域相关突出问题,2021年4月起,沭阳县开展“春雷行动”,对极少数违法违规苗木经营者实施重拳打击。
地处沭阳花木之乡中心的庙头法庭积极响应,联合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等部门协助排查虚假广告、虚假宣传25件。该庭针对近年来少数花农在花木交易中强买强卖等不诚信行为,与辖区新河镇政府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花木企业诚信档案的暂行办法》,以“三非为”为标准,即“在当地银行非为不良贷款户、在当地派出所非为管理对象、在法院非为被执行人”。每年评比一次“最诚信花木企业”,实行集中授牌、流动挂牌、失信摘牌的办法,打造诚信企业,减少矛盾纠纷,企业依法经营蔚然成风,花木经济红红火火。新河镇发展花木基地1.3万公顷,发展各类网店6000余家,年销售额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