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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林木,男子被判补种双倍苗木
发布时间:2021-11-28 22:46  更新时间:2021-11-28 22:46  点击:1186
 商报济南消息 擅自砍伐林木,不仅被判刑,要求在媒体上公开道歉,还需要补种双倍苗木进行修复。近日,济南平阴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再次敲响法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因盗伐林木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0年7月,贾刚(化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平阴县东阿镇某村西树林内,擅自砍伐姜东(化名)、姜西(化名)与郑峰(化名)三人承包的树株41棵。经鉴定,被盗伐林木材积为4.939立方米,其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了林木在蓄水保土、调节气候等方面的作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造成的生态资源进行修复,需要在异地补种盗伐株数的二倍数目,才能达到修复目的。平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贾刚的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平阴县人民法院组成了七人合议庭,在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进行了公开审理。平阴审理法院认为,贾刚盗伐他人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罪。其盗伐林木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了林木在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作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判处贾刚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同时,需补种双倍的苗木对其破坏的林业生态资源进行修复。

 

 

承办法官表示,东阿镇是黄河入济的第一站,林木资源在涵养水源、防洪固堤、保卫黄河安澜等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的理念,在林地资源越来越珍稀的今天尤为宝贵。该案的审理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人们保护林业资源的意识并转变“砍几棵树没影响”的这一普遍的错误观念。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曹文举

 

 

【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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