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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搬移费原则上每亩不得超过3.5万元 | 金华市区林果苗木评估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1-12-20 22:28  更新时间:2021-12-20 22:28  点击:838
 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局、财政局、资规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各乡镇(街道),有关评估机构:

为规范市区征收集体土地过程中林果苗木价值补偿评估工作,确保苗木评估结果客观、科学、公平、公正,经市资规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制定《金华市区林果苗木评估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金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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