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林富民是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2021年底,湖北省林业局将乡村振兴和帮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制定下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明确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做优做强林业特色产业、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加快脱贫地区生态宜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两山”试点县建设、加强科技支撑和人才帮扶等七个重点任务。
湖北省林业局以“稳存量、扩绿量、提质量、创精品”为主线,启动实施国土绿化攻坚提升行动,加快建设长江汉江清江生态廊道,在脱贫地区启动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国土绿化攻坚提升行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自然保护地建设、基层林业工作站标准化建设等一批林业重点工程,并给予项目资金重点倾斜。
目前,湖北全省脱贫地区共完成营造林147.4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9.38万亩,封山育林92.42万亩,退化林修复25.64万亩。此外,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任务9.65万亩,安排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6个,落实资金82751万元,创建省级森林城市4个、森林城镇34个、森林乡村240个,脱贫地区生态环境得到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