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不管是谁家庭院都会种上一点花花草草,庭院之外的地方只要没有妨碍到邻居和出行,进行一些小规模的改造,也无大碍。
不过随着人口骤增,到处都是房子之后,很多人露天阳台都没有一个,更别提院子,连想要对家门前的土地自由发挥都不可以了。
如今大家目之所及的花花草草树木,以及那一片土地都是有专人管辖的公共绿化用地,比如说居住区的公园、植物园、道路和街心的绿化带,这些区域要是故意圈起来当作自家的地盘,或擅自种植、修剪、破坏,后果都是很严重的。
案例分享1:
2020年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某洗车店,私自毁坏占用绿化草坪,用于洗车停车赚钱,7月14日就有人给城管举报其侵占、毁损园林绿地的行为,随后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测量勘查。
勘查结果显示该洗车店毁坏园林绿地面积为81平方米,没有相关审批手续,涉嫌违反当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于是对该洗车店主要负责人作出限期整改,以及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分享2:
2002年家住上海松江区明华路366弄绿洲比华利花园的李某,花费1.1万元买来一棵香樟树,种在了自家的院子当中,随着香樟树越长越高,遮挡了家中的阳光后,李某选择将香樟树移栽到了院外。
2021年院外已经变成小区公共绿化用地,不过树毕竟还是自己的树,李某想着它现在又遮挡了院内其他花花草草的阳光,于是在1月20日请人过来修建,几乎是修建成了树干的程度,只剩2米高的主干。
李某本以为这就是一次正常的修建事宜,没想到却被邻居一个举报,随后城管部门上门,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后,认为李某是私自移植和砍伐公共绿化,给了李某一张行政处罚书,罚款14.42万元。
李某大惑不解,但当地城管部门工作人员确实是按照法律规定,以及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规定作出的罚款决定,李某虽觉得委屈不忿,最后还是掏了钱。
科普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以及第五十条则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所以私人是不可以私自对公共绿化地带擅动的。
擅动表现:
1.侵占公共绿化用地:
行为:私搭乱建、非法硬化、圈为己用等。
处罚:《民法典》第83条规定,对于任何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行为,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具体的处罚规定和准则按照当地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如案例1中参照的是《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2.未经允许破坏苗木:
行为:修剪、种植、拔除、砍伐等。
处罚: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具体处罚方案按当地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比如案例2中参照的是《上海市绿化条例》《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上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事部分绿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李某的树移植到了公共绿地,李某就不能擅自进行修剪了,且按照《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李某修剪的香樟树程度到了树干就可以看作是砍伐,所以按砍伐的处罚来走。
另外根据《上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事部分绿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认定香樟树补偿价格为28840元,按最低标准5倍赔偿,所以是14.42万元。
合法合规使用绿地的方法:
1.如果确实喜欢园林种植,又没有地方施为,想要通过绿地大展身手,可以通过向物业提出请求,之后通过整个小区业主投票得出结论;
2.自己的绿化成为公用的绿化,尽量通过养护部门进行修建,或获得养护部门的许可;
3.获得相关审批手续。
绿地被侵占、草木被破坏后维护个人权利的方法:
1.利益相关的任何人都可以直接进行阻止;
2.要求物业管理部门担负起要求侵权人进行整改责任;
3.居民委员会通过停水停电等手段辅助管理;
4.个人或业主委员会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总而言之,最好还是在自己的院子里发挥,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自己院子的树木,也只有树木胸径小于25厘米才能自己修剪,否则也会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