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围绕新一轮保障性苗圃政策需求,根据上海市林木种苗行业发展实际,就管理办法讨论稿内容,从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与标准、项目审批与实施、项目监管、项目验收、项目建成后运行等多个方面开展讨论。
2022—2024年,上海市将发挥市属国企、区属国企优势,适应上海绿化造林和“四化”发展需要,承担新技术示范、新品种繁育以及周期较长的珍稀品种培育工作,在造林专项规划范围内,建设一批以珍贵化效益化树种为主、以耐水湿耐盐碱耐瘠薄等抗性树种及彩化树种为补充的保障性苗圃。
会议明确,管理办法将为下一轮保障性苗圃建设提供管理规范,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规范保障性苗圃建设与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保障性苗圃能够切实承担起种苗供应任务,更好地做到种苗生产与造林任务相衔接。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