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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掉楼前一国家级古树遭质疑 湖北黄石烟草局花45万
发布时间:2011-04-03 23:32  更新时间:2011-04-03 23:33  点击:2016

597苗木网2011年4月4日资讯:不顾森林公安两度出警制止,湖北省黄石市烟草专卖局花费45万元巨资请人挖掉在建办公楼前一棵挂牌保护的国家一级古树。连日来,此事在当地引发了广泛质疑。

3月31日下午,中国青年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棵历尽沧桑、只剩主干的古树又被移到原地重新栽种。当地园林部门负责人称,目前,弥补古树的花费已超过20万元,能否救活尚属未知。

公安两度出警,没保住一棵挂牌古树

2009年年初,黄石烟草综合办公楼建设方案出炉。依照设计,这是一栋漂亮的扇形建筑,但设计方忽略了选址上一棵两百年树龄的古樟树。

黄石市古树名木汇总表显示,这株古香樟编号44树高20米,胸径150厘米,冠幅20米,属挂牌保护的国家一级古树。

留下古樟树,还是更改设计?当地规划部门的指导下,设计最终决定将办公楼后移,主附楼改成了L形,古樟树可以安立于新楼前。

今年3月9日,黄石烟草专卖局向黄石市园林局递交移植申请。

尽管没有得到同意移植的批复,3月14日,黄石烟草专卖局依然和黄石市花湖苗木花卉公司负责人余某签订了古树移栽合同,工程总价45万元。之后,余某以20万元的价格,转包”给从事绿化施工的王某,由王某负责采挖作业并操持移植手续。

黄石市森林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说,3月16日前后,余某组织的施工队开始对古香樟实施采挖施工。3月19日上午,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后,民警出警赶到现场制止,对现场一位姓李的工地代表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并告知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回填土壤、恢复原貌。

3月20日晚6时许,民警再次出警制止,施工队停止了采挖,但民警前脚刚走,挖树者随即开工。一夜工夫,古树被野蛮挖出。

市园林局:被挖古树没把握救活

当地警方的询问笔录显示,王某的从业经验仅为个体绿化施工队。对于当夜的行为,王称,没有人叫我停工,烟草的也没要我停工,因为烟草公司和箭楼下村3组的刘某达成了协议,准备将树移栽到村里,3月20日晚上,烟草(公司)基建办罗主任和刘某商量好了决定当晚移栽,还有他谈话的录音。

3月21日上午,警察冒雨来到现场,有人回忆说,香樟树横卧于泥泞中,所有根茎被挖断,碗口大小的伤疤被雨水淋刷,看着让人十分揪心。现场30多个当地村民围住香樟树,群情激愤,要找施工方讨说法”

65岁的园林专家程正德如是描述当时的现场:大小树根全部断裂,预留的树根缺乏1米长。

一位园林界老工程师惋惜道:1965年毕业到现在这是听说过的省内第一次(这样破坏)

3月29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教授黄群、南京森林学院博士谢春平受邀到黄石,鉴定这棵香樟树龄为196±15年。

3月31日下午,中国青年报记者在现场看到粗壮的枝干散落一地,只剩主干的古树已经重新栽种,四周拉起了遮阳网,整个树干缠满草绳,吊着10余袋大树激活营养液。

黄石市园林局一位负责人证实,目前弥补古树的花费已超过20万元,后期费用无法估算,而且还没有掌握救活。

两百年香樟缘何被挖

中国青年报记者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民警做笔录时问余某:黄石烟草局为何要移栽这棵古树?

余某供述了3条原因:第一,烟草综合楼建成之后,古树比大楼要高,大楼门口准备修路,要降低坡度,要降1米多,这样古树的根就要表露进去,就保证不了古树继续正常生长;第二,古树正对烟草大楼正门口,影响进出和整体效果;第三,因为樟树在正门口,不吉利,都说‘前不栽樟’而且是香樟,想啊,门口立炷香吉利不吉利?而且烟草局领导也很重视这个事情,听说还请了香港的风水师来专门看了最后确定要把这棵古樟树移走。

黄石烟草专卖局综合办公楼所占土地原属箭楼下社区。该社区居委会主任王荣发说,当地农村有“前不栽樟,后不栽桑”说法,一般都很忌讳门前长棵樟树。

原箭楼下村村民张隆钱老人回忆,烟草综合楼奠基时,曾从外面请了一位老先生给奠基石定位,看风水,当时我工地上做事,让我看护那块奠基石,每晚给我50块钱”

对于上述迷信风水的质疑,黄石市烟草局办公室主任周红山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听说过这个说法”

周红山说,两年前批办公大楼项目时,前任局长同意了不移古树的方案,去年6月新的领导到来之后,听到一些说法,认为有碍视线,提出要移栽,随后,局里还专门开会讨论研究”周红山表示,当时单位与花湖公司签了协议,合同写清楚了由对方负责操持移栽手续,否则由对方承当所有法律和经济上的后果”

据悉,组织施工的主要责任人余某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维护植物罪,已被警方刑拘。警方称,经充分调查,余某涉嫌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木材蓄积量达到14.41立方米,已构成重大刑事案件。

原国家建设部于2000年颁布的乡村古树名木维护管理方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确需移植二级古树名木的应当经乡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移植一级古树名木的应经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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