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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实施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市区绿化将杜绝“截枝苗
发布时间:2011-05-26 16:24  更新时间:2011-05-26 16:25  点击:2922

597苗木网5月26日报道:散步在绿阴环绕的街心公园,没有树冠的杀头树”和被砍去枝叶的截枝苗”会不会让你觉得惋惜?由于没有一个验收标准,这些园林绿化工程中的瑕疵无法在竣工时被发现,留下不少遗憾。日前,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实施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市区绿化将杜绝“杀头树”截枝苗”现象的发生。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工程科科长黄丽娟介绍,日前,市园林绿化部门出台了泰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试行)并在今年市区园林绿化工程中试行按该规范进行监理质量验收。目前正在施工的永定东路改扩建工程是今年市区十大重点工程之一,其景观绿化将首次依据《规范》进行质量验收。

   据悉,该《规范》学习借鉴了其他乡村先进效果,结合我市绿化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并将《技术规定》和《工程质量评定》合二为一,使二者在工程实践上有机统一,更具可操作性。规范》最大亮点就是对每一技术规范都进行定性、定量描述,尤其突出量化指标,严格规定各指标所需的检测方法、工具设备和一般项目的允许误差范围,其结果填写统一进行表格化设计,使各指标检测具有科学性和严谨性。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副局长卢红杰说,例如对行道树种植工程的验收管理,规范》就明确规定:应选择树干直、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优质树木,种植在乡村主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分枝点应高于3米,种植在小区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分枝点应高于2.5米。 法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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