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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省政府批准才能砍伐数量50以上的树木
发布时间:2011-06-03 17:56  更新时间:2011-06-03 17:56  点击:2017

597苗木网2011年6月3日报道: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园林局对《济南市乡村绿化管理方法》进行了修订,向社会征求意见。新办法加强了乡村绿化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对新建、改建等工程的面积比例进行规划。同时,一次一处砍伐绿化树木50株以上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据悉,绿化用地上,新方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了规定。其中,新开发居住区不低于30%旧城改造居住区不低于25%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不低于35%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不低于20%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的单位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规定设立不低于50米宽的防护林带。

另外,道路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绿化面积不低于30%宽度在40米以上50米以下以及小于40米的递减。而城市内的河、湖等水体及铁路的防护林带宽度不低于30米。

据悉,新方法对行道树的砍伐也进行了具体规定。砍伐行道树一处一次10株以下的由区绿化部门审核,市绿化部门审批。10株以上的要经市绿化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砍伐市、县(市)乡村规划区内乡村绿地内的树木,一处一次50株以上的必需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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