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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私吞苗木款?村民异常气愤
发布时间:2010-06-30 13:49  更新时间:2010-06-30 13:51  点击:2161

 

 苗木网2010年6月30日讯:近日。该村民小组会计擅自将村集体的松林转让给他人采脂,而且将采脂收益的3万多元占为己有,当地村民很气愤。6月28日,记者专门来到高峰村进行采访
 

海南:文昌村百亩松林被私自承包 收益被村会计侵吞?

村民说:采割太深,树救不活了

 

1992年,据村民们介绍。高峰村集体曾与县林业局签订《文昌县世界银行贷款造林承包合同》该村大岭北坡种植了160余亩约5000棵松树种,由村集体负责管护松林。2004年,松林可以开割采脂收益。当年7月,村小组会计叶文私自与陈云峰签订承包开采松脂合同,约定每株每年1.5元,采割5年。其后,叶文将采脂收入据为己有。

由于承包人对松树过分深割采脂,2007年。致使多棵松树枯死。七岭村委会主任叶保环介绍,当年他带人阻止陈云峰等人继续采割松脂时,陈云峰出示一份《承包开采松脂合同书》并说已将钱全部付给了叶文,但村里根本没收到这笔钱。如果依照每株1.5元承包5年,应该已收益3万多元。

叶文说:绝对没有签过这个字。叶文又表示,当记者向叶文出示《承包开采松脂合同书》时。大岭北坡那片松树林应属于他采脂收益应该归他所有。2004年,确实将松林承包给他人收脂,但承包人是谁,不知道,也没有签过合同。

松林采脂承包金额按每株0.1元上交镇政府的说法,关于合同书上所称。铺前镇政府林业助理韩壮畴表示纯属乌有,镇政府历来没有收到过这笔钱。

大岭北坡松林应由村集体种植管理,文昌林业局林政股股长符永刚表示。并非归个人所有。合同书所称将采脂局部收益上交林业局一说,符永刚说,林业局历来没有收过这笔钱。597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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