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APP下载
新疆立法保护国际河流伊犁河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11-08-10 13:19  更新时间:2011-08-10 13:20  点击:1602

  597苗木网2011年8月10日讯:一项旨在维护新疆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近日出台。今后,这条国际河流及其源流的水保护区内,进行任何与生态功能维护无关的生产和开发活动,都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刚刚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的伊犁河生态环境维护条例》把伊犁河流域划分为5个功能区,涉及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绿洲农业、草原牧业等多项生态功能。依照条例规定,已划定的特克斯河、喀什河、巩乃斯河、皮里青河源头水保护区,禁止任何与生态功能维护无关的生产和开发活动。这些河流均为伊犁河的主要支流。

水草丰美、气候宜人的伊犁河谷,位于南北天山之间,这里不只是新疆矿产资源最富集的地方,也是中国西部干旱地区最湿润的区域之一。由于伊犁河及其支流和源流遍及河谷,这里水网稀疏,河流纵横,又被称为塞外江南。

随着近年来,当地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发,伊犁河流域天然草原不时退化、河水污染严重、生物多样性也受到威胁。

对此,条例对流域内水电资源开发、矿产资源开发、城镇乡村建设、交通设施建设、旅游设施建设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其中,明确了禁止进行采矿活动的范围,规定了矿产资源开发必需采用最先进技术和工艺,同时,严格控制并规范了露天煤炭的开采。

此外,新的法规还制定了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保证金制度。依照这一制度,流域内进行水电开发等建设项目,企业必需在开工之前,依照投资项目环境维护资金概算的20%向当地环境维护行政主管部门交纳生态环境修复保证金。

伊犁河全长1200多公里,中国境内长420多公里,流经伊犁河谷,向西汇入哈萨克斯坦的巴尔喀什湖。 桂花求购信息   

关于网站  |  触屏版  |  网页版
首页 刷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