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某(女)和陈某是表姐弟关系,两人都是河南人,在萧山打工。今年3月,陶某打给陈某,说准备去嵊州搞些苗木枝条来,说嵊州有人在接应的,还让陈某去承包几分地来。
几天后,两人开了一辆小货车,从萧山赶到嵊州,并在城西大转盘处与嵊州的接应人接上了头。当日晚上9时,两人在嵊州两个接应人的带领下,来到一处种有红叶楠木的花木田内。然后,他们在田里开剪苗木枝条,他们在每棵已做好树形的球状树冠上剪下二三十根枝条,然后再换一株剪。正当他们剪得不亦乐乎之时,苗木田的主人巡查发现了他们,当场将他们抓住,而一男一女两个接应人则乘乱逃走了。
经评估,两人共盗剪红叶楠木308棵,造成苗木户近1万元的损失。他们的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最后,陶某被判有徒刑1年4个月,陈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