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在加强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的同时,山西省积极研究建立完善地方公益林补偿制度,正在争取对8000多万亩集体公益林进行补偿。与此同时,有关部门正就林农抵押贷款的事宜进行协商,全省林农有望利用手中的林权证进行小额抵押贷款用于林业发展,最高贷款额可达到林地价格的50%。在经营模式方面,山西省已在灵石、娄烦等21个县开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创建活动,对160余个示范社进行了重点扶持,这些示范社已呈现出"分下去明晰产权,合起来规模经营"的大好局面。
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只是整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要真正建立起现代林业产权制度,还必须配套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全省各地深刻认识到这一点,纷纷出台措施深化配套改革。长治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新发展的合作社每社奖补2000元,对新发展的经济林、林改后农民营造的生态林每亩补助200元。孝义市把造林绿化和农民致富紧密结合起来,出台了通道、荒山公益林补偿办法,民营荒山造林每亩补助100元,连片发展经济林3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经济林规模达500亩以上的,每亩另补助栽植费300元,农民在分到山林的同时很快得到了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