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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十三五”期间将建设保障性苗圃30处
发布时间:2016-11-03 14:20  更新时间:2016-11-03 14:20  点击:743

为了进一步加快甘肃省林木良种繁育和推广,加强全省苗木保障能力,提高保障国土绿化和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造林建设质量,根据《国家林木种苗“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甘肃省林木种苗“十三五”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甘肃省在“十三五”期间将建设30处保障性苗圃。

今年启动申报的第一批保障性苗圃以国有育苗单位为主,要求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苗木生产经营三年以上,无不良生产经营记录,有《林木良种证》的育苗单位优先。育苗面积在100亩以上,年容器苗生产能力100万株以上(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上的育苗面积为准)。苗圃管理规范,生产经营档案、苗木标签、苗木出圃检验等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基础规范符合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备较完善的水、电、路、房等配套设施。以培育甘肃省主要造林树种、珍贵用材树种和经济林树种苗木为主。育苗单位近三年每年出圃苗木用于省内林业重点工程的数量达到总出圃量的70%以上。建设保障性苗圃主要是为全省推行订单育苗,实行苗木统一调拨奠定基础。以市(州)为单位,确定保障性苗圃,发挥其装备优势、技术优势、品种优势,打造苗木生产供应体系的“旗舰”,培育林木良种壮苗、珍贵树种,生态林和经济林苗木等市场难以满足的林木种苗,保障全省林业重点工程造林和林农造林的需求;城市绿化树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培育高规格、多品种苗木,推动苗木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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