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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春季造林项目苗木质量检查已完成过半
发布时间:2018-05-22 13:56  更新时间:2018-05-22 13:56  点击:729
 为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本市生态公益林造林和生态廊道建设用种安全和造林质量,自今年3月开始,林木种苗部门在上海市林业局的统一部署下,联合测报检疫、资源建管等部门对列入2017年造林计划及2016年造林项目负面清单的造林项目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已完成松江、闵行、奉贤、金山、浦东和嘉定等五个区的27个造林项目、514个苗批的苗木质量检查工作。
  检查结果显示,大多生态公益林和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档案材料的重视程度及材料规范程度相较去年有较大的提升,但苗木标签及《苗木质量验收表》的规范填写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监理单位未能尽责把关,造林项目中幼树截干、土球不达标,落叶树种栽种不及时导致存活率低等方面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造林质量。就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小组在第一时间向项目所在区、镇林业站负责人进行了反馈,以便各区开展后续监管整改工作。
  当前,造林工作是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苗木质量的优劣是造林成效好坏的关键,不可片面强调造林速度和完成面积任务,必须牢固树立“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的观念,加强监管,严格执行种苗“两证一签”制度和植物检疫制度,无苗木标签、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无植物检疫证书的苗木,一律不得使用,苗木质量须达到《上海市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合格标准,严禁使用去除顶芽的幼苗和截干的幼树进行造林,确保造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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