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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栽抢种苗木能多要补偿金?
发布时间:2019-03-08 20:44  更新时间:2019-03-08 20:45  点击:1285
  近日,丰顺有关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丰顺汤南镇八角塘部分地块出现了“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给当地征地工作的顺利推进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该镇提早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有效杜绝这一违法行为滋生蔓延。

  据悉,根据省国土厅批文和县政府征地公告,汤南镇八角塘地块依法进行土地征收,然而还是有部分村民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非法“抢栽抢种”经济苗木,意图骗取国家补偿金。

  4日上午,记者专程来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处了解相关法律信息,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在征收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青苗等经济苗木是法律明令禁止的,更不可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据了解,为保证征地工作顺利推进,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抢栽抢种”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该镇在前期工作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严禁“抢栽抢种抢建”违法行为的通知》,并制定了专门的方案,对范围内实行了定人、定岗、定责;进村进组进户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张贴通告和发放告知书,引导群众自行移出规划区内抢栽抢种的各类花卉树木等。

  接下来,该镇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对“抢栽抢种”的苗木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清除的,该镇政府将强制进行清除;因“抢栽抢种”违法行为触犯其他法律法规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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