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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十条措施推进国储林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05-27 22:55  更新时间:2021-05-27 22:56  点击:568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提出力争到2025年,使全区国家储备林贷款余额达到1000亿元,新建国家储备林1000万亩,并推动林业全产业链发展。

《措施》要求,创新推行整县推进模式。大力推广“县级人民政府+区直林场(国有林业企业)”合作模式,双方以资金、林地林木资产等入股,由县级人民政府与区直林场(国有林业企业)联合组建投资主体,合作开展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鼓励一场(企)与多县合作,推广“区直林场+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开展油茶等经济林专业化托管服务,增强木本油料储备能力。落实“三企入桂”政策,引进实力雄厚的林业企业到广西开展多层次合作,全方位参与广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带动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发展。选好主打树种,采取营造混交林、延长采伐期、增施有机肥等科学经营管理方式,大力培育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拓展金融合作空间,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和项目监管体系。

2012年以来,广西累计利用各类投资120多亿元,建设及划定国家储备林1000多万亩,项目实施取得良好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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